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赵加琪)7月4日上午,北京市检察院发布了《2017年金融犯罪检察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7年,本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889件1342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820件1480人。其中非法集资案件仍呈增长态势,而信用卡诈骗罪虽在数量上有所下降,但仍是占比最大的。
发现金融犯罪常假借P2P名义出现“区块链”非法集资
《白皮书》显示,2017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中,以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犯罪的情况日趋严重。如近年来,假借P2P名义搭建自融平台,通过发布虚假的债权转让项目为自身融资的案件逐年增多,危害也愈来愈大。此外,以虚拟货币和区块链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也开始出现。
同时,《白皮书》显示,北京检察机关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同时,诸如“e租宝”案等大要案有所增多。这些重大案件中,多采用集团化、跨区域、多层级的运作模式,涉案公司在短时间内制造一定数量的公司群,波及多个地区。这些公司实际控制在同一人之手,彼此关联,互相掩护,对投资者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实施非法集资人员和被集资人员数量均巨大。
此外,非法集资犯罪往往因为集资成本消耗巨大以及投资失败等,导致资金链无法返还投资者本金及许诺利息,进而案发,实践中追赃减损极其困难。
《白皮书》指出,证券犯罪案件主要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等,此类案件普遍涉案金额巨大,非法获利金额高,且取证难度大。近年来利用信息优势的证券犯罪嫌疑人从以往的自我建仓操作逐步升级,多采取信息传递的方式,让他人进行实际交易,因此证券犯罪尤其是在“老鼠仓”案件中共同犯罪数量较多。
在传统金融犯罪涉及的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领域以外,西城区检察院还办理了全国首例违法运用资金案。
举措
专人办理金融犯罪案技术人员进驻专案组
《白皮书》显示,北京市检察院及三分院设立了经济犯罪检察部,并内设金融犯罪办案组,在金融犯罪案件较为集中二分院、西城院、朝阳院、丰台院设立金融犯罪检察部,其中,证券期货案件由二分院集中管辖;其他院视情况设立专门办案组。专门人员办理金融类犯罪案件,并强化专项调研与培训。
北京市检察机关针对互联网金融犯罪等案件积极探索出专业同步辅助审查机制。即针对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由检察机关技术人员作为司法辅助人员,全程随办案组介入案件办理,同时配备专业审查工具推进金融犯罪数据化分析。
在东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数额特别巨大的非法集资案中,检察机关邀请了6名专业技术人员进驻专案组,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和电子数据同步辅助审查共计189份,提出补充侦查意见11条,有效解决涉案技术难题。
此外,《白皮书》显示,北京市检察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的同时,尝试在符合条件的证券犯罪、非法集资犯罪案件中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同时,《白皮书》也提出了一些在金融犯罪案件办理中发现的问题及对策。金融犯罪案件往往存在调查取证难、法律适用争议多的问题。如非法集资类案件罪与非罪、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此罪与彼罪,个人犯罪与单位犯罪的争议。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金融法律规范对金融新业态如互联网金融等规制相对滞后,未对部分互联网金融业务性质和金融风险进行充分的提示。同时一些高风险资本运作模式缺乏法规规范,或者已有的规范性文件效力位阶低,尚未形成行政法、刑法的完善衔接体系,行政监管在部分领域感觉缺乏明确法律授权。检察机关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通过《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等,明确行政监管权责。通过早期监管发现问题,可优先考虑行政监管手段,促进其回归正轨。
此外,《白皮书》指出金融机构内控机制需继续完善,从业人员职业风险教育尚需进一步加强,也应继续加强社会预防宣传工作。
特点
1 非法集资案件仍呈增长态势
以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为例,相较于2016年,2017年受理的案件数量增长4.33%,涉案人数增长20.03%。其中,非法集资案件亦呈现增长态势。
据悉,以审查起诉案件为例,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案发量最多的是CBD等商务区所在的朝阳区,占全市案件的66.23%。
在信用卡诈骗案件中,案发量最多的是拥有各大银行总部的西城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占全市30.36%。
2 信用卡诈骗数量降但仍占比最大
以审查起诉案件为例,信用卡诈骗罪以392件的数量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47.80%,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302件的数量居于第二,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36.83%。
受理案件数量前十的罪名分布变化不大,只出现小幅调整,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贷款诈骗罪等罪名数量上升;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保险诈骗罪数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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